第二屆油尖旺社區美好攝影比賽

第二屆油尖旺社區美好攝影比賽活動宗旨︰
為鼓勵攝影愛好者拍攝油尖旺區社區美好的一面,東華三院山東街水月宮繼上年後再次舉辦公開攝影比賽,讓全港市民欣賞及分享油尖旺區的獨特風貌。
比賽名稱︰
東華三院山東街水月宮觀音聖誔呈獻︰第二屆油尖旺社區美好攝影比賽主辦單位︰東華三院協辦單位︰香港風景攝影會活動對象︰公開性質,凡本港居民均可參加,年齡不限

比賽主題︰齊心抗疫◎ 通過攝影作品展現油尖旺區疫情下之景像及人文活動。

參賽方式︰

可以選擇以網上或電郵方式參加本次比賽︰1.網上報名︰www.ytmphotocontest.com2.電郵方式︰把最多3張參賽相片(需要加上參賽相片編號)連同以下資料電郵至admin@ytmphotocontest.com,電郵主題請註明「第二届油尖旺社區美好攝影比賽」。相片需要加上參賽相片編號(參閱下文)。*參賽相片編號 :請以英文姓名作編號。例如英文姓名 Chan Tai Man,參賽相片編號則為︰chantaiman_1,chantaiman_2,chantaiman_31.姓名2.電郵地址3.聯絡電話
每人最多只能提交3張作品,最後由評判團選出冠、亞、季軍及優異獎。報名日期︰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
比賽獎項︰
設冠、亞、季軍各一名及優異獎 10名、入圍獎38名

冠軍一名︰每人港幣6000元、獎盃及作品展覽亞軍一名︰每人港幣3000元、獎盃及作品展覽季軍一名︰每人港幣2000元、獎盃及作品展覽優異獎十名︰ 每人港幣1000元、獎座及作品展覽入圍獎38名︰每人入圍獎狀及作品展覽
評審團成員︰
由東華三院代表及香港風景攝影會代表組成。
評審準則︰
相片的美觀性、創意、拍攝技巧及是否貼題等幾方面作為評審。
評審及結果公佈︰
評審將在2021年1月15日進行,賽果將於2020年1月16日公佈。獲獎名單將於2021年月1月16日在東華三院有關網頁及香港風景攝影會網站、Facebook群組及專頁公布,得獎者將會獲專函通知,並須出席舉行的頒獎禮。頒獎禮將另擇地點舉行,有關詳情將另行公佈。
作品展覽︰
暫定展期2021年1月20日至2月20日,地點另行通知。比賽規則

  1. 凡本港居民均可參加,年齡不限,參賽者需持有香港身份證。
  2. 相片以香港油尖旺區人文及城市風景為題材的相片。
  3. 比賽截止時間為 2021年 1月 8 日(星期五)晚上 11時正,逾時報名將不獲考慮。參賽作品接收時間將以電郵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逾期遞交的作品恕不獲接受。
  4. 每位參賽者最多可以提交 3 張比賽作品。每位參賽者最多只會獲得一個獎項。
  5. 相片須為參賽者本人在 2020 1月1 日後於香港油尖旺區拍攝。
  6. 以電郵遞交的相片須為 JPEG 格式(暫無需提交 RAW 檔),檔案大小必須 為2至5MB。
  7. 參賽作品可作合理調整光暗,色彩飽和度或適度剪裁,任何電腦合成或過度處理作品概不接受參賽。接受以相機或航拍器內置的多重曝光、全景或HDR等功能所拍攝的作品,但要保存其Raw檔為證。
  8.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淫褻、暴力、色情、誹謗、不良意識、侮辱成分或任何具爭議性及不適當之內容。
  9. 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不適當、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作品。
  10. 參賽作品不能含有宣傳任何商業或政治元素。
  11. 參賽作品一經遞交,均不能再作修改,調換及不獲退還。
  12.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的個人原創作品,不可有任何浮水印或個人記認,及不會侵犯任何第三者的任何權利 (包括肖像權、知識產權、保密權或私隱權)。如有違規,即被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主辦機構將不會直接或間接為任何或以任何方式而由任何因抵觸任何版權法例而引起的責任負責。參賽者同意及承諾會接受及為所有該等由此而起的責任負責。有關《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的詳情,請瀏覽 www.legislation.gov.hk。
  13. 參賽作品如有抵觸法例,一切法律責任將由參賽者承擔,主辦機構概不負責。參賽者須就以上情況所引致或招致的任何及全部訴訟、損失、損害賠償、申索、付款要求、開支(包括律師、代理人及專家證人收取的費用及開銷),以及為任何研訊程序及任何性質的法律責任達成和解而可能同意支付的償金及訟費,向主辦機構及其授權使用者作出彌償,並完全及有效地使其獲得彌償。
  14. 參賽者必須保證其作品並未曾涉及其他商業用途或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
  15. 主辦機構保留要求得獎者遞交參賽作品的原始檔案,如參賽者未能或拒絕遞交原始檔案,主辦機構保留考慮取消其得獎資格的權利。
  16. 參賽者必須確保遞交作品及有關製作檔案並無任何保安及病毒問題,如發現檔案存有病毒,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17. 參賽者必須清楚並同意所有遞交的作品,其知識產權將歸於主辦機構所有。主辦機構有權將作品(包括相片內之第三方之物料)、描述及參賽者資料以任何媒體形式展覽、出版、宣傳或作非牟利用途,包括上載至東華三院廟宇及祭祀服務網站、東華三院網站及香港風影攝影會專業。主辦機構亦有權將有關作品作出使用、複製及派發全部或部分內容而毋須取得參賽者同意或繳付任何費用。
  18. 任何因電腦、網絡等技術問題而引致參賽者所遞交的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19. 投票之最終結果以主辦機構伺服器的記錄為準。如發現有任何欺騙、駭客、空號或假帳戶、或其它非法行為破壞活動規則或異常之投票,主辦機構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的資格,或採取其他行動而無須另行通知和給予理由。
  20. 主辦機構將保留一切比賽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演繹、更改、取消或暫停此活動的條款及細則、獎項及其他安排,而不需另行通知。參賽者不得對比賽結果提出異議。
  21. 參賽者一旦遞交作品參賽,則相等於接納所有的條款及細則,如主辦機構相信有任何違反此活動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的行為,主辦機構將保留隨時取消其參賽及獲獎資格的權利,是次比賽亦不設任何上訴機制。
  22. 得獎者必須出示香港身份證及領獎通知電郵信息予主辦機構職員核對其身份方可換領獎品。如得獎者未能親自領獎,必須填妥領獎授權書(附於領獎通知電郵內)授權有關人士代為領取。代領人須於領獎時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正本、得獎者之身份證副本、領獎通知之電郵信息及已簽署的領獎授權書以作核實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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